舒翠玲議會質詢106.10.16第一屆第六次定期會-消防局質詢
106.10.16
第1屆第6次定期會第12次會議--消防局工作報告及說明
〈針對不許里長使用里基層工作經費新購滅火器之事宜〉
面對日益多元的社會型態,消防局面對救災、防災的心態是什麼?
現在民政局及區公所越俎代庖發公文,要以住宅用警報器逐步取代滅火器,要求里長不可用里基層工作經費新購滅火器,只能換粉。這個恐龍公文是要以住警器取代滅火器嗎?
住警器是提醒人們逃跑及採取相關措施,滅火器的目的是要滅火,何者重要?
火源若在第一時間消滅,人民生命、財產才可保! 住警器不可以取代滅火器!
滅火器是千年不壞嗎? 只要是公費,里長就可以用里基層工作經費購買新的滅火器。